专利是一种知识产权,它可以用来保护发明创造的技术成果。专利不仅可以用来授权或许可他人使用,还可以用来作为出资设立公司的一种资本。专利出资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根据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3部外资法的规定,股东(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这里的知识产权是指完整的所有权,还是包括部分的使用权呢?
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只能用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出资,有的认为可以用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还有的认为使用权出资时只限于独占许可使用权。笔者认为:使用权出资是合理的,而且没有形式上的限制。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能用货币出资,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可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第28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该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在没有任何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专利使用权可以作为出资设立公司。
专利归属问题涉及到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两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和第10条的规定,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种情况:
①职务发明创造,即在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运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下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归属于单位。
②非职务发明创造,即在没有执行单位任务或运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下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归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
③受委托或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归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
④相同发明创造有多个申请人时,优先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是可以转让的。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能够转让。我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是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是专利权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