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事项及发明专利审查形式
专利权类型和法律状态确认
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不经过实质审查,其专利权相对较弱。受让人应了解转让专利的类型,并权衡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检索报告。需对待转让专利的法律状况进行检索,确保专利为有效专利并确认专利权的剩余有效年限。
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的身份确认
受让人需关注转让人是否是合法持有人、专利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是否为职务发明、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若为国有企业,需按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办理流转手续。
签订正式书面转让合同
由于专利权属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簿为准,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并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注意,专利权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明确专利无效后处理方式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已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返还转让费,但若违反公平原则,应部分或全部返还。
发明预先审查
基础条件:企业需具备外观、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中的一种;申请为软件类或新能源类专利。
审核方式:企业审核后,检查专利质量和分类。
时间周期:预先审查通过后2-6个月可进行授权,授权率90%以上。
发明优先审查
基础条件:符合八大高新技术领域。
审核方式:初审通过后,提交优先审查文件,对专利质量和企业研发要求有基础要求。
时间周期:优先审查通过后12个月内可进行授权,授权率70%以上。
发明专利普通审查
基础要求:任何企业或个人均可申请,对创造性有一定要求。
时间周期:提交后24-30个月左右可进行专利授权,授权率40%左右。
双报原则保护发明技术
针对发明专利普通审查,企业或个人希望优先保护技术,可采用双报原则,即同时申报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下证时间较快,待发明专利授权后作废,这种保护形式较佳,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通常需要3年以上。
以上是专利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以及中国发明专利的审查形式与时间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