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已经废止,并实施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这一变化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新的管理办法大幅降低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使得更多的科技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新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到企业的认定条件和监督管理。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企业需要获得至少70分才能够成功申报高新企业。其中,企业的知识产权部分占据了30分的权重。如果企业拥有相关的知识产权,那么能够轻松获得30分,使得高新企业的申报变得更加简单。于是,很多企业选择购买专利作为申报高新企业的手段,从而省去了许多麻烦。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以及植物新品种。这些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享有全球范围内至少五年的独占许可权,并在中国法律有效保护期内。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平时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所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都可以被视为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符合要求、经过正规备案的转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也可以算作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性不高,很难体现企业技术的先进性,因此不建议将外观设计专利作为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实行打分制,其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首要指标,所占分值高达30分。一个发明专利或者六项实用新型专利等六个知识产权可以获得A档(即24-30分)。而企业只有获得总分超过70分(不含70分)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见,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对于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工作中是“一票否决”的,即使企业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较高的产品档次,甚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但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也没有机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购买专利可以成为企业申报高新企业的有效手段。企业必须要确保购买的专利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并且其数量足够以获得较高的评分。只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才能更好地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政策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