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已被废止,新的管理办法为企业带来了诸多好消息。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认定条件和监督管理的大幅降低,使得更多的科技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在知识产权方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也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取消了独占许可类型的知识产权。
根据新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制度中,知识产权部分占据了重要比重。而购买专利成为企业申报高新企业的一种常见方式。企业通过购买专利,可以获得相关知识产权并轻松获取认定所需的评分。这引发了一个关键问题:企业全是购买来的专利,是否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关于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规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这些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购买专利对企业的影响是双方面的。一方面,购买专利为企业申报高新企业认定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相关专利来快速获得评分,使得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变得更加简单。另一方面,购买专利也为企业带来了其他实际效益。企业可以利用所购买的专利来评职称、扩充资质、增加市值等。在招投标、增资、实缴注册资金等方面,购买专利也能发挥积极作用。
结论
购买专利是企业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便捷之路,同时也能带来其他实际效益。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多机会和福利,企业只需选择合适的专利资源,经过正规备案即可满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要求。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选择购买专利并通过专利买卖网获取专利资源将是最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