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是一项技术证明标志,申请专利对职称评定的效果影响力还是很大的,医生、技师、工程师、老师、科研人员在评职称时,持有专利证书可以获得加分,公务员,评职称时,专利证书可作为重要依据。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三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1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二项以上,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四项以上,推广应用后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1、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
2、破格(学历)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2项(限第1发明人)”。
(一)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
(二)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高职高专院校、成人专科院校教学为主型教师:“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5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均限前2名发明人)”。
2、本、专科院校教学科研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3名发明人)”。
3、本、专科院校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破格评审条件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四)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教学科研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同时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2、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五)教授任职资格破格评审条件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六)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
(七)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5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以上(均限前2名发明人)”。
(一)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限前5名发明人)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限前3名发明人)2项以上”。
(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推广应用取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二)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7名发明人)”。
(三)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1项发明专利,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1项发明专利(限前7名发明人),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推广应用后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高级:“获得1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