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作价入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新途径
随着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的热潮不断涌现,由于高新技术研发成本巨大且更新速度快,许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急需寻找适当的技术更新方式。其中一种常见的做法就是通过"专利权作价入股"来实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
什么是"专利权作价入股"呢?简单地说,它指的是将专利技术作为一种资产,以货币或其他非货币财产估价后,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结合,按照法定程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实施)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将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用货币估价后出资;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依法评估、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根据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将货款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则必须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们来总结一下进行专利作价入股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一、确保产权明晰
用于投资入股的产权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出资人必须拥有完全、合法、有效的专利权,并且产权关系明晰;作为投资对象的专利技术必须具备一定的价值,并能依法转让。
二、办理知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以知识产权出资者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也就是要进行专利的"过户登记"。如果没有完成"过户登记",在法律上专利权仍然没有发生转移,出资人也不能算完成出资。
出资人以专利技术作为出资方式时,必须根据专利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到中国专利局办理专利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并进行公告。
三、专利入股的操作流程
股东共同签署公司章程并约定各自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专利进行评估。
根据公司章程将拟出资的专利权变更到公司名下。
依据已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注册资本出资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变更登记备案。
四、专利入股的注意事项
专利入股涉及到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转让手续等复杂工作,很多公司的股东仅通过书面约定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并未实际办理知识产权转移手续。这样的操作结果往往导致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分歧时,关于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引发许多纠纷。
专利权作价入股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了一种新途径。在进行专利入股时需要注意确保产权明晰、办理专利转移手续以及遵守相关操作流程。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实现技术引进和应用,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